一般在核算模块制单生成凭证传递到总账之前,我们都会在【核算管理】模块进行【科目设置】,这样方便我们在制单时可以自动带出会计科目,不需要每次手工录入科目信息。
在进行供应商往来制单时,明明选择了合并制单,往来单位辅助核算信息也是同一家供应商,为什么制单的时候就会分成两条分录不会合并成一条记录呢?
一般这种情下在确认辅助核算信息和分录相同无误的情况下,可以点击【核算】-【核算业务范围设置】-【供应商、客户往来】,将供应商页签下受控科目和非受控科目制单方式修改成【明细到供应商】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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