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使用过的存货档案不能修改计价方式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变通实现,操作如下: 1.【基础设置】-【基本信息】-【存货】-【新增】,增加一个相同的存货,选择正确的【计价方式】; 2.点击【库存核算】-【形态转换单】,将之前的存货转换成新计价方式的存货,系统自动生成以前存货的其他出库单,新增存货的其他入库单; 3.点击【基础设置】-【基本信息】-【存货】,双击点开之前的存货,勾上【停用】,以后就用新增的存货做单据即可。 备注:普及版只支持移动平均的计价方式,计价方式无法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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